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1 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14 09:28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加处罚款1万元整(大写)。

  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加处罚款1万元整(大写)。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永盛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0NPA3B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江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凤岗)应急加罚〔2024〕2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事实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加处罚款壹万元整(大写)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0处罚机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