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丽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发布时间:2024-06-16 15:22

  金融界消息,近日,鹤山市丽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使用非水性油漆的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被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喷漆室使用的非水性油漆,却没有设置固定的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进行详述。

  鹤山市丽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构成了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对此,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2 号)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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